关于开展全区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等专业学历医学生招收工作的通知
内卫计科教字〔2017〕531号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各有关医学院校:
为加强我区农村牧区卫生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服务水平,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面向嘎查村卫生室3年制中职免费医学生教育培训规划》(内卫计科教发〔2016〕15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面向嘎查村卫生室3年制中等专业学历医学生教育培养实施方案》(内卫计科教字〔2017〕484号),决定从2017年起,面向全区招收3年制(西医、中医、蒙医)中等专业学历医学生,至2020年,培养8千至1万名中专学历医学生,为乡村医生队伍储备后备人才。现将招生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主要面对应、往届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 0周岁以下(含3 0周岁);有志从事乡村医生工作且能完成学业。贫困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及蒙医、中医传承,根据具体实际需求,可将招生对象扩大到初中毕业学历。
二、专业及学制
专业:农村医学、蒙医学、中医学。
学制:三年,全日制脱产。
三、招生办法
1.根据《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3号)规定,中等专业学历教育采取注册招生办法。
2.符合招生条件的人员,凭高中(初中)毕业证、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彩色相片8张,在当地旗(县)区卫生计生局或指定的教学院校报名,审核合格后由培养院校办理录取手续,核发录取通知书。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在职在岗人员优先录取,由所在旗县区卫生计生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收学校及计划分配
农村医学、中医学、蒙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任务由卫生类普通中专学校(或具有中等医学学历教育资格的高职高专学校)承担,每年计划招收2000名学员(具体招收学校及分配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学员在学校完成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颁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可作为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联 系 人: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郝小金、袁慧忠
联系电话:0471—6946202
附件:1.2017年面向嘎查村中专学历教育农村医学专业招生院校及计划分配表
2.2017年面向嘎查村中专学历教育蒙医、中医专业招生院校及计划分配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8月16日